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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济南钢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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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2016年、2017年、2018年退役的)报考的,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65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 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30日11:00-6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5月30日11:00-6月2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gcheng.gov.cn)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9年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下载打印《2019年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资格审查时使用)。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6月18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其中,报考医学类、护理类、中医类的考生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6月2日(8:30-11:30;14:00-16:00)到济南市钢城区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区政府办公大楼424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报考教育类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6月2日(8:30-11:30;14:00-16:00)到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钢城区府前大街52号)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若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报考医学类、护理类、中医类的考生可于2019年6月2日(8:30-11:30;14:00-16:00)到济南市钢城区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区政府办公大楼424房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教育类的考生可于2019年6月2日(8:30-11:30;14:00-16:00)到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钢城区府前大街52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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